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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5〕4号)》中关于省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相关要求,全省现有19家矿山企业通过了市级第三方评估、部门联审、实地核查等程序已达到了遴选标准,依据遴选程序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举报人需实名通过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向我厅反映。
公示期:2025年12月16日至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曹玄 联系电话:024-62789117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附件:辽宁省2025年省级绿色矿山遴选评估结果公示名单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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