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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3〕15号)、《辽宁省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办法》(辽工信建材〔2024〕18号)要求以及菱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会商会议安排,根据企业的调整申请及鞍山市工信局初审,因海城华宇镁砂有限公司、辽宁万成镁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轻烧氧化镁产能置换项目建设主体分别变更为海城市琳丽矿业有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第二镁砂矿,现对上述两家企业产能置换方案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我厅2025年6月19日《关于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新建轻烧氧化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通告》中海城华宇镁砂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年产10万吨轻烧氧化镁悬浮窑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海城华宇镁砂有限公司二期新建年产10万吨轻烧氧化镁悬浮窑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辽宁万成镁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建轻烧氧化镁回转窑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拟撤销。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反馈,并提供书面依据。
联系电话:024-8689347886893589(传真)
邮箱:lngxwjcc@126.com
附件:1.海城市琳丽矿业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万吨轻烧氧化镁悬浮炉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2.海城市琳丽矿业有限公司二期年产10万吨轻烧氧化镁悬浮炉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3.岫岩满族自治县第二镁砂矿年产20万吨新建轻烧氧化镁回转窑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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