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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工信局电力科按照2024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11月对随机抽取的6家供用电企业开展了行政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对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抽查检查名单如下:
1.营口金瑞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营口三华化学有限公司
3.营口新型硅制品有限公司
4.营口凯宁实业有限公司
5.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石桥市供电分公司
6.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口市鲅鱼圈区供电分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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