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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城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派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巡察组,自2024年11月上旬起,对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巡察。
市委专项巡察组主要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聚焦中央、省环保督察检查和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受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问题反映,重点是涉及反映党员干部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方面存在的敷衍拖拉、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办理。
为加强专项巡察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市委专项巡察组开通了举报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接受干部群众反映。
举报电话:0412-3362027,3362028
邮寄地址:信件邮寄至海城市兴海街道恒山街档案馆大楼,市委巡察办收,邮编 114200
电子邮箱:zghcswxcb@163.COM
来访登记地址:市委巡察办接待室
同时开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巡察“码上巡”工作平台,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扫取“二维码”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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