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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消息,近年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大力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筑牢节能降耗的标准“拦河坝”,我国节能国家标准总量达到339项。
节能标准化体系日趋完善。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改委等部门,建立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工作机制,制定《节能标准体系建设方案》,滚动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加大节能标准制修订力度,积极拓宽节能标准覆盖面,大幅提升节能标准水平。截至目前,我国节能国家标准总量达到339项,包括73项产品能效强制性标准和105项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以及161项节能基础标准。能效强制性标准已涵盖家电、照明、工业、办公、商用、交通等六大类主要用能设备及系统,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已覆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煤炭、电力、轻工、石油、交通等主要耗能行业,有力支撑了化解过剩产能、节能评估、能效标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能效领跑者等政策措施的实施。
标准支撑公共机构节能成效显著。“十二五”以来,为适应公共机构推进节能工作的迫切需求,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审计、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能源管理绩效评价、节能优化控制通信接口等7项国家标准,初步构建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标准体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标准的应用实施,能够大幅提高公共机构能源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试点单位能耗下降15%以上。如标准在全国20%的公共机构中实施,预计至少可实现年节能260万吨标准煤、节水0.7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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