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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出让新制度三年内建立
发布时间:2017-06-19 浏览量:1082


近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要求以市场化方式为主,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出让。同时提出,在试点地区基础上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矿业权出让新制度。

《方案》明确提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业规律的矿业权出让制度。要求坚持市场竞争取向,遵循矿业发展规律。以市场化出让为主线,以创新出让方式为重点,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限制协议出让行为,调整矿业权审批权限,强化出让监管服务。

据介绍,《方案》提出的改革内容,重点是围绕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限制协议出让、改革出让收益管理、创新矿业权经济调节机制、下放审批权限等5个方面。

《方案》要求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组织做好改革相关工作。同时选取山西、福建、江西、湖北、贵州、新疆6个省(区),先行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完善激励机制、降低企业负担、提供财政资金扶持等方式,不断降低投资成本,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矿业投资领域”。国土资源部财务司巡视员、副司长刘键介绍说,“在本次改革中,进一步明确和加强相关激励措施”。


关键词:矿业权 矿业权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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