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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省政府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省长质量奖的决定》(辽政发〔2024〕15号),我市培育推荐的鞍山发蓝股份公司和海城正昌工业有限公司获得第十届辽宁省省长质量奖银奖。鞍山市获奖企业数量与沈阳市并列排在全省第二位。截至目前,鞍山市省长质量奖企业总数增至8家,位居全省前列。
辽宁省省长质量奖2009年由省政府设立,是省内最高质量奖项,每两年评审一届,每届评审金奖3个、银奖7个。奖项授予质量管理绩效卓越、自主创新能力突出、市场竞争力全省领先的各类组织。先期九届评审中,鞍山市培育出了迈格钠磁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获奖企业数排在全省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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