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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镁办《关于报送菱镁行业专项整治问题整改企业清单的通知》(辽镁办〔2024〕19号)要求,对我市菱镁行业拟整改企业、拟退出企业分类统计,并于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内容主要依据企业报送,属地政府以及我市菱镁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核对,不作为合法合规性的依据。公示期为7月17日-23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办反馈。
联系人:王行俊
电 话:2919056
邮 箱:ykjwfzjc@163.com
附 件:营口市菱镁行业专项整治问题整改企业清单
营口市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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