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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初,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72号)文件。根据该文件,人民银行向国家开发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发放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其中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贷款的再贷款额度为1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展期利率不变。
为切实推动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在我市落地实施,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入研究再贷款政策内容以及科技部“创新积分制”指标体系,并结合省科技厅对再贷款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数据收集工作。多次调度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鼓励科技型企业填报数据。截止6月14日,市科技局已汇总上报两批科技创新再贷款企业,共计431家,收集融资需求23亿元。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持续与省科技厅沟通联系,实时跟进“创新积分制”填报的结果反馈,积极响应最新工作安排部署,确保我市科技型企业充分享受国家政策红利。通过不断提升科技金融服务企业力度,积极作为、多措并举,以科技金融为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蓄势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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