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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下发的鞍委办发〔2017〕34号关于《鞍山市菱镁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三个推进”工作任务清单”,市经信委矿产品加工处全体人员于5月17日深入菱镁主产地海城市经信局开展责任对接工作。
一、就《鞍山市菱镁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和《鞍山市菱镁产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两个方案的内容与海城市经信局与会同志展开广泛的交流和逐条解读。
二、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三个推进”工作任务清单》和《市经信委工作实绩全面振兴钢都指标》进行逐条对接,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控制菱镁矿开采总量,严格执行设计开采标准,推广先进选矿技术,实现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工作。指标涉及的具体内容由海城经信局先行制定草案,由市经信委矿产处将协调鞍山市国资委和海城市政府,尽快组建菱镁矿业公司,并由矿业公司提出和推进具体指标工作。
2、组建菱镁行业专家库,制定菱镁行业相关标准,筹备组建菱镁行业专家库工作。此项指标由鞍山市经信委矿产处和海城市经信局共同组建专家库,该项工作按期完成。
3、实现科研机构与企业对接并加强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推进菱镁资源高值高效利用工作。由市经委矿产处和海城经信局共同与辽宁科技大学、东北大学对接,在海城地区的部分菱镁企业已经开展产学合作工作,由海城市经信局按期上报合作协议和示范项目简介。
4、制定全市落后产能标准,开展2次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工作,市经信委和海城市经信局结合镁砂治理活动,共同按照辽宁省产业目录完成落后产能淘汰要求开展工作。市经委矿产处和海城市经信局共同推进专家科研讲座等活动,定期上报产学研活动的照片和活动内容。
5、加强与鞍钢合作对接,培育1-2家具有总包服务能力的综合型镁耐材制品企业,推动镁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工作。由海城经信局提供符合总包条件企业名单,由市经信委协调鞍钢共同组建合作公司。
6、完成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技术项目攻关,建设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完成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建设环保示范工程项目,走绿色、集约、高效、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工作。由海城市经信局协调海城市环保局提供环保达标项目名单,市经信委矿产处和海城市经信局共同联系科研单位确定示范项目,并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7、打造集行业信息、技术转让、教育培训、项目支持、产品交易、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网络平台,年内完成网络平台建设规划工作。市经信委矿产处和海城市经信局共同与辽宁省非金属矿协会信息化部联系,正在起草实施方案。
8、推进后英集团悬浮炉煅烧轻烧氧化镁项目,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完成项目设备试车、推进海鸣矿业高端镁砂项目,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具备生产条件工作。市经信委矿产处和海城市经信局共同跟踪项目进展,帮助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存在困难,按期上报的项目介绍、现场调研、照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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