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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海门市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即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和重组一批,到2020年,全市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占全市化工企业总数的60%左右,加快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增强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据介绍,“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范围主要包括三类: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含规模以下);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在港区规划范围内危化品仓储企业和危化品码头。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此项行动。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指导和综合协调。
根据前期调研和联席会议讨论情况,市政府确定了各区镇减少化工企业任务。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以任务分解表为依据,制定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计划,摸清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底数,分类列出清单,找准存在问题,对每个企业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相关情况5月20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停化工企业原则上在2018年底前完成;转移、升级和重组的化工企业原则上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市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标准、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等。
从2017年5月起,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每月10日、20日、30日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实施进展情况。市政府对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263”同步开展督察工作,通报督察情况,对存在敷衍应付、隐瞒袒护、瞒报漏报、执行不力、查处不到位等问题的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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