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频道 | 镁矿石 | 镁原料 | 镁制品 | 镁化工 | 镁合金 | 镁建材 上游 | 原辅料 | 燃料 | 设备 | 设备配件 | 窑炉工程 下游 | 钢铁 | 有色 | 水泥 | 玻璃 | 航空航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镁频道 > 国内资讯 > 综合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多项涉房产交易
发布时间:2023-07-26 浏览量:204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税务总局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其中包括: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等多项政策指引。

具体涉房地产税费减免如下:


房地产税费

其中,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的实施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优惠内容则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我要评论
验证码:换一张校验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想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区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工业矿物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主办单位: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吉美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专线:13332429808/微信同号
ICP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辽B2-20160100-4/辽B2-20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