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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入下沉阶段继续督促地方抓好边督边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12 浏览量:1109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4月24日至4月28日陆续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省(市)实施督察进驻。截至5月10日,7个督察组均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督察任务。共计与310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省级领导166人,部门和地市主要负责同志144人;累计走访问询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132个;调阅资料4.5万余份。

进驻期间,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环境诉求,及时转办督办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各被督察地区建立机制、立行立改,党政主要领导明确要求,一线督导;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各地市具体落实,狠抓整改。为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社会监督,各被督察地区均加强了边督边改情况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省级“一台一报一网”(即省级电视台、党报、政府网站)每天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并将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一列表,方便公众查询。

截至5月9日,7个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14479件,受理有效举报11221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区交办转办9194件;各被督地区完成查处3324件,其中立案处罚1531家,处罚金额9030.353万元;立案侦查123件,拘留142人;约谈1820人,问责1278人。通过边督边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人民群众有了获得感,并给予督察组和地方党委、政府好评。

根据督察安排,目前,各督察组正在开展下沉地市督察,并继续受理人民群众的环境信访举报。下沉地市督察时间10天左右,通过深入现场,重点调查核实省级层面督察聚焦的突出环境问题,并抽查核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重复举报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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