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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对镁砂企业扬尘污染坚决说“不”
发布时间:2023-04-17 浏览量:537

为从根本上解决“菱镁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无组织排放治理效果不明显,部分企业粉尘排放和积尘严重”问题,进一步巩固菱镁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全力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实施领导包保制度,并制定了“菱镁企业扬尘治理措施八个百分百”。

“菱镁企业扬尘治理措施八个百分百”分别是:厂区内地面和道路硬化率100%;厂区内裸露地面绿化100%;物料堆场设置规范围挡并采取防尘网覆盖100%;物料装卸在封闭厂房或密闭空间100%;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篷盖100%;物料输送采用封闭输送或在封闭厂房通廊内运行100%;开放式输送设备在转运点、进出料口设置集尘置100%;有组织重点管理排放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率100%。

4月15日和16日,海城分局抽调35名精干执法人员,开始对牌楼镇菱镁企业进行帮扶指导。两天内共检查菱镁企业24家,发现无组织扬尘问题10个,已责成企业立即整改。据了解,在未来一个月的时间里,海城分局将严格落实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加大对镁砂企业的指导频次和帮扶力度,对初次发现的无组织扬尘问题责成立行立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再次发现类似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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