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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国菱镁行业科技创新水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相关文件精神,依据《中国菱镁行业协会新技术评价/新产品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菱镁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欢迎广大会员及科技工作者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和条件
1、菱镁行业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品种、新设计等。
2、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序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3、具有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结论报告。
二、评价时间
随时申请,2023年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全年开展。
三、评价形式
科技成果评价主要采取会议评价形式,也可采用通讯评价形式。
四、评价程序
按照“咨询申请→签订评价协议→提交材料→遴选评价专家→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议(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出具评价报告和证书”的程序开展科技成果评价。
五、其他事项
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中国菱镁行业协会新技术评价/新产品鉴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科技成果评价相关工作由中国菱镁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
六、联系方式
1、中国菱镁行业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李孟强(18612001040)
曹长坤(18801210896)
联系电话:010-68705299
2、中国菱镁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 系 人:谢英鹏(15040365841)
联系电话:024-8938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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