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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辽宁省工作动员会在沈阳召开
发布时间:2017-04-26 浏览量:99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辽宁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4月2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辽宁省工作动员会在沈阳召开,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家祥、副组长黄润秋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辽宁省委书记李希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辽宁省政府省长陈求发主持。

李家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针对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试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大气力,敢于动真格的,认认真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2016年12月,针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大环境督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

李家祥强调,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辽宁省,重点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辽宁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确保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李希表示,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到辽宁开展督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辽宁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是对辽宁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为我们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扎实推进振兴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他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服从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安排,把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尽心尽职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以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会上,黄润秋还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条件保障等工作提出了要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辽宁省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辽宁省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沈阳市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列席会议,其他地市(直管县)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4月25日-5月2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4-22722513,专门邮政信箱:沈阳邮政第6002号邮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辽宁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关键词:国务院 环境保护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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