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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十条》一期“终考之年” 如何助力治霾行动
发布时间:2017-04-21 浏览量:1196


2013年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一期)政策期限为2013年至2017年,今年已经进入完成各项目标的冲刺年。随着治霾政策不断推进,治霾成果不断凸显,但雾霾现象在部分城市仍然频繁发生,供暖季尤为明显。大嘴君认为,《大气十条》一期的“终考之年”不应成为治霾的终点。治霾任务依然艰巨,需要在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的调整的同时,企业自觉承担其治污责任,通过多方全面的努力,助力蓝天早日到来。

河北邯郸市的一群中年妇女背向体育馆、面向钢铁厂正在跳舞。这里汇集了许多钢铁厂和火电站。不论风向如何,空气中总是弥漫着呛人的味道。©LuGuang/Greenpeace

3月23日,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正式公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后简称“方案”),提出了19项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具体措施,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清洁取暖、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机动车排放控制、城市管理以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多个方面。

“方案”不仅对治理措施作了细节要求,还设定了阶段性目标时间表,大嘴期待看到“方案”的进一步实施及其治理效果。但京津冀地区的雾霾治理任务艰巨,一方面需要明确企业的治污责任;另一方面更要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

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

工业企业的高污染物排放是形成雾霾的重要成因之一。针对工业企业的一系列排放控制措施,包括各地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采暖季企业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等措施的出台,都对雾霾治理有显著的作用。根据环保部委托中国工程院组织的近50余位院士专家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基于空气质量模型对京津冀2015年12月两次启动红色预警的减排效果进行评估,结果显示,京津冀两次应急减排措施对北京同期PM2.5平均浓度下降的贡献约占两成[1]。

环保部政务管理信息新闻发布:一季度专项督查结果第三、四条提到“企业环境违规违法问题突出”、“部分企业监测数据不真实甚至造假”。图片来源:环保部官网

为了确保政策措施的有力执行,环保部采取了一系列环境管理措施,包括督促各地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环保督查、环保省级督查(常规性督查)等。而在“方案”出台之后,环保部更是启动了对“2+26”城市为期一年总共25轮次的大气污染强化督查。环保督查力度不断升级,预示着企业违法超标排放的行为将愈发难逃法眼,企业违法成本也在不断增加。但在如此的监管高压之下,有部分“惯犯”企业仍然对超标排污、违法生产抱存侥幸心理。

从环保部网站了解到,自2016年10月到12月,为切实保障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落实,环保部在重污染天气共进行了10多次环保督查,平均每次督查要走访至少14座城市,每次督查都点名批评一批企业的典型违规排放行为[2]。

环保部信息公开的环境要闻栏目中提到强化督查结果“每次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占检查总数的六七成”。图片来源:环保部官网

2017年第一季度成立的18个环保督查小组督查了8500家单位,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企业3000多家。4月7日,环保部成立了28个督查组对“方案”中“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强化督查工作。截至4月15日,共督查了2301家企业。从目前的督查数据不难看出,被查处的众多违规企业罔顾国家系列环境监管条例的规定,继续惯性巨量超标排放,其对空气污染的治理进程的阻碍非常巨大。

企业必须正视其在污染治理中的责任。在即将全面实施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下,排污企业是承担污染治理的主要责任主体,需要主动证明自己的达标排放行为,并留存证据接受政府的审查。如果不承担自己的污染治理责任,那这些企业终将受到重罚。对于在环保督察中屡次被查处的“惯犯”超排企业来说,目前最需要做的是正视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优化和对企业超标排放容忍度不断降低的现状,尽早端正侥幸心理,争取做到“笨鸟先飞”;而不是待排污许可证正式生效之后、在对实际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的情况下再去花更大代价寻找“减排良方”。

雾霾高压下急需加速产业结构调整

中国雾霾问题是以重工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公路交通为主的运输结构造成的。雾霾治理关键在于加大“调结构”的力度,一方面需要加速调整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另一方面需要持续调整产业结构。

煤炭是京津冀地区主导性的燃料污染来源之一

图片来源:绿色和平《雾霾真相——京津冀地区PM2.5污染解析及减排策略研究》报告

长期以来,在中国的电力供应结构中,煤电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火电占比一直在80%左右;而火电中绝大部分是燃煤电厂,占比在95%左右。根据绿色和平发布的《雾霾真相——京津冀地区PM2.5污染解析及减排策略研究》报告数据显示,煤炭是京津冀地区的主导型燃料,占京津冀地区一次PM2.5颗粒物排放的25%,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贡献分别达到了82%和47%。

2013年北京市要求5年内煤炭消费比重降至10%以下[3],四大燃煤电厂逐个关闭。北京市的减煤治霾行动让2016年北京市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2.5三种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分别下降了62.3%、14.3%和18.4%,其中主要来自煤炭燃烧的二氧化硫下降幅度巨大,同时,空气中和燃煤相关的砷、铅、镉三种致癌重金属元素质量也出现明显改善[4]。减煤治霾措施对于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显著作用由此凸显。

此外,《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也提到京、津、冀、鲁、豫五省(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左右,透露出“去煤”的能源政策信号。减少煤炭消费、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就势在必行。

燃煤电厂是京津冀地区最大的污染源,包括钢铁、水泥、制砖等在内的工业生产过程是第二大污染源

图片来源:绿色和平《雾霾真相——京津冀地区PM2.5污染解析及减排策略研究》报告

河北、天津的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重工业是京津冀雾霾治理进程中的另一个大的阻碍。煤电厂和钢铁厂、水泥厂等工业排放源是京津冀地区的主要污染源,占京津冀地区一次PM2.5颗粒物总排放的58%,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排放的81%和64%[5]。

这些重工业行业目前大都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况,2016年国家开始全面开展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全年退出钢铁产能超过6500万吨、煤炭产能超过2.9亿吨[6]。但随着今年年初钢铁价格的上涨,钢铁行业的产量大幅回升,给实际的去产能效果带来一定冲击。据统计,2017年1-2月,全国粗钢产量12877万吨,同比增长5.8%,去年同期为下降5.7%;钢材产量16655万吨,增长4.1%,去年同期为下降2.1%[7]。落实重工业去产能效果,加大去产能力度,才是助力雾霾治理的一大有效措施。

《大气十条》一期“终考之年”不是治霾终点

《大气十条》一期规定:到2017年,京津冀地区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3年下降25%,北京2017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数据显示,京津冀地区总体情况确有好转,2013年京津冀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106微克/立方米[8],2016年京津冀地区PM2.5年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9],PM2.5平均浓度降幅达到33%。

客观来说,2013年以来的一系列治霾措施,对于降低PM2.5浓度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京津冀地区已经提前实现了《大气十条》一期的目标。在周边区域污染物输送及不利气象的影响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推出格外必要,进一步明确企业的治污责任以及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助力北京可以达到《大气十条》一期中2017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目标。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治霾力度不断加大、治霾成绩开始日渐显现的同时,公众对于雾霾好转的趋势感受却并不明显,这背后的原因包括年平均浓度虽然已有大幅度的下降,但是重污染天气的频发显然降低了公众的“呼吸体验”;而《大气十条》一期中的目标数字固然很积极,但距离达到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限值——35微克/立方米,让公众真切地体会到“蓝天常在”的空气和环境,仍需上下一致付出更多的努力。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 治霾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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