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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至8日,省政府督导组一行三人对盖州市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营口市督改办、生态环境局领导陪同督导检查,盖州市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督改办、生态环境分局及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共同迎接督导检查。
省督导组共检查8项整改任务、5个群众环境信访举报案件。督导组先后现场查看了盖州九仓供热有限公司和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碳减排(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中海沥青(营口)有限公司和康辉石化有限公司“两高”项目;中海沥青(营口)有限公司、康辉石化有限公司、盖州恒达化工有限公司、盖州富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VOC管控项目;盖州市华信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旁裸露土地项目;营口福云石业有限公司矿山治理项目;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盖州市秸秆综合项目;盖州市光辉渔港项目;盖州市恒达化工、盖州市华东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盖州市西海海蜇加工、盖州市西海矽砂企业、盖州市团山化工厂等信访案件。同时听取了盖州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案件情况汇报以及各承办部门关于整改任务和案件的简要汇报,并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
省督导组对盖州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案件办理情况给予肯定。督导组指出,盖州市高度重视督查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履行主体职责,问题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务实有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备,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就下一步工作,省督导组要求盖州市继续花大力气抓紧抓好整改,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更加落实。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盖州市共22项,截至目前,应于2021年底完成的7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2022年底前需要完成整改的4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89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正在履行销号程序。
下一步,盖州市将认真落实省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深化对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突出整改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整改目标和措施,积极推进盖州市第二和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确保按期建成投运;加快盖州市生活垃圾场积存渗滤液处置;扎实做好华信耐火旁裸土治理及营口福云矿业有限公司矿山治理工作;针对盖州市海蜇加工、矽砂加工等重点环境问题,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主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要深化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对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发挥督办机制的作用,对整改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确保整改成效,推动辖区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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