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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营口市一直比较重视生态环境的整改问题,并在重污染天气发布预警信息,此期间要求全市企业响应并配合限产、停产。
在2020年2月10日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营口市工信局发现五矿营口中板有限公司虽然在烧结工序降低了生产负荷,但高炉、转炉、轧钢等工序未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响应降低生产负荷。
特此,营口市工信局制定了新的整改措施:
1.督促企业按照《营口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修订稿)》修订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措施,明确具体停限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措施的关键性指标,确保应急预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核查性。
2.跟踪督导企业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将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重点督导检查对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能按照预案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3.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工信部门盯紧各自企业,与各县(市)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建立联合督导组,督导各企业的限产、停产情况。协调供电部门提供用电数据。
整改工作及成效:
1.立即整改,督促修订应急预案。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工业企业参加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培训会,要求企业及时科学合理修订预案。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京华钢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会同有关专家多次上会论证研究,修订了《营口京华钢铁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了供暖期和非供暖期响应措施。已经专家论证,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2.持续跟踪,确保整改落实到位。2020年2月10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至今,全市又启动了Ⅲ级黄色预警(含实战演习)10次;Ⅱ级黄色预警(含实战演习)7次。市工信局将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重点督导检查对象,通过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业务科室现场检查、责令老边区工信局会同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执法检查、电力数据监测调度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企业严格按照预案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3.建立联动机制,强化督导检查。鉴于五矿营口中板有限公司出现的问题,我局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举一反三,按照《关于印发<营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营蓝天办发〔2021〕124号)要求,我局与相关市直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先后2次对盖州市重污染天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进一步强化了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
以上整改情况营口市工信局已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1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
电 话:0417-220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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