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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编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了解到,在未来这段时间的环保治理工作上,辽宁省将以“散乱污”和“散煤”为重点,全面加强工业污染和燃煤企业治理工作,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
会上,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辽宁省将紧盯21个重污染区域,统筹实施压煤、治企、控车、降尘、防秸秆,实施燃煤锅炉大气特别排放限值,协同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届时,镁砂工业窑炉、钢铁、火电、燃煤锅炉、挥发性有机物等将被视为治污重点行业,并会要求各地区相关企业提高治污指标,加快治污改造,确保所有企业整改后可以达标排放。
据省生态环境厅介绍,在接下来的环保整改工作中,省厅将会实施“一点一策”精细化管控,指导各市编制应急减排清单,规范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在深化镁砂、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达标排放治理方面。年初以来,完成治理VOCs企业374家,累计治理工业炉窑5101台、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7196家和煤电机组超低改造32068兆瓦,10个涉及钢铁行业城市制定超低改造计划。
在管控燃煤锅炉方面。我省已推动完成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锅炉771台。全部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累计淘汰2.1万台。
在推进散煤污染治理方面。目前已完成4万户散煤治理,替代散煤217.2万吨。
“十三五”以来,辽宁省大气环境质量呈现整体改善、总体向好趋势。2020年前11个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同期相比改善26.9%;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3.3%,与2015年相比增加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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