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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强力推进“百日攻坚”
发布时间:2020-12-14 浏览量:1041

为全面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助力环境质量提升,促进镁制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在大石桥市委、市政府和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地区各分局的大力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强力推进大石桥镁制品行业“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控设施。充分利用镁制品炉窑企业在线监测设施、高空视频和工况法监控等高科技手段,助推“百日攻坚”。依托我市229家镁制品炉窑企业342套在线监控设备,依法查处在线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在线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为环境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依托我市镁制品企业密集的南楼经济开发区、官屯镇12处监控点位和14个监控摄像头高空视频监控系统,对区域内排污企业实施24小时监控;依托全市319家企业615套工况法传感器,实现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监控,成功解决了数百家镁制品企业夜间偷停环保设施多年来的难题;同时,工况数据,可验证企业生产负荷,可借此制约企业在监督性监测时,消极降低生产负荷以降低排放的问题。同时,为了方便企业查看在线数据,在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协调下,一天之内紧急为企业组织开发“企业级登录账号”,并指导企业下载安装“营口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APP,使其可以通过手机实时查看自家数据,助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开展学习交流,借鉴整治经验。12月3日,菱镁行业环境执法经验交流会议在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召开。会上,各市县区对菱镁行业环境执法工作进行了汇报交流。省市领导就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菱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辽政办〔2020〕33号),实施菱镁行业污染全面监管和深度治理的要求,围绕大石桥市环保整治和“百日攻坚”工作进行督导落实和详细介绍。通过交流学习,各市生态环境执法负责人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全面理解和把握具体要求,共享菱镁整治经验,有利于进一步开展菱镁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现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

三是整合执法资源,强化监管力度。为了切实增强镁制品行业“百日攻坚”执法力量,强化镁制品整治力度,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调度鲅鱼圈、大石桥、盖州、老边环境执法人员开展大石桥地区镁制品行业执法工作。11月14日至12月8日,第二轮核查检查企业270家,发现22家企业存在精细化管理问题,已立案调查。大石桥市政府因企业精细化管理问题责令停产整治116家,无手续关停2家;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进行现场核查65家,发现部分企业现场因三方运维能力不足导致的设备运行异常,存在采样管堵塞导致无法抽取样气、伴热管线温度低等问题,以及因三方运维不到位导致站房内无标气或标气过期、无运维台账或存在超期运维等问题。经阶段性检查发现8家三方运维公司暂不具备现场运维能力,已约谈5家三方劝其退出本地区运维市场。9月22日至12月8日,开展固定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孔、手动监测孔、监测平台设置规范性核查工作,完成检查243家;组织协调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具备监测条件的在产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性监测186家,出具监测报告139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53个、警示函76份。根据企业提供的自行监测报告,目前能达到2021年排放标准企业24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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