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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菱镁资源丰富,是特色优势资源,高品质矿储量和产量均居全球首位,但产业发展中仍存在着发展粗放、供给失衡、环境污染、技术装备落后等问题,影响产业健康发展。9月4日,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刘宁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推进菱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此次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不移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会议强调,要以总量控制、强度管理为原则,提高采矿企业集中度,压减低质低效产能。要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开展菱镁产业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不断提高菱镁产业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意见重点:
1、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新建矿山储量规模必须达到中型以上,最低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鼓励已有矿山进行整合重组,整合重组后矿山储量规模达到中型以上,最低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
2、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菱镁矿山(已获得探矿权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批复的除外)。已有露天矿山禁止平面扩大范围,具备转为地下开采条件的露天矿山,应转为地下开采;不具备地下开采条件的露天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标准边开采,边生态修复。2025年底前,全省菱镁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3、试行菱镁矿开采年度总量控制指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按年度、分阶段联合下达菱镁矿开采指标,将可浮选利用资源纳入统一管理。
4、支持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大幅提高采矿企业(有矿业权企业,下同)集中度。到2030年,全省力争形成2-3家的采矿企业集团。过渡期内,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采矿企业整合,到2025年,海城、岫岩、大石桥、辽阳县每县(市)原则上不超过2个采矿企业集团,其他县(市、区)原则上不超过1个采矿企业集团。
5、严格执行《辽宁省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
6、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引导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轻烧氧化镁、重烧镁砂、中档镁砂、高纯镁砂、电熔镁砂、合成砂,下同)生产企业向园区集聚,新建镁质材料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
7、全面实施产能减量置换。严禁新增菱镁矿浮选及镁砂产能,主体设备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前,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减量置换。加快低效、落后产能退出。利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进轻烧反射窑等低效产能加快退出,严禁新建轻烧反射窑、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大力度淘汰落后轻烧反射窑、重烧镁砂竖窑、电熔镁砂炉。
8、推广应用新装备、新技术,加快产品升级换代,促进产品向高端化、多元化方向发展。
此次辽宁省带头整治整合菱镁矿山,文件已经出台,有理可循有据可参,各企业正在积极配合矿山整改,禁止露天开采,洞采火药马上也得停了,一些停产停工的小企业规模跟不上,环保不达标,很难再复产。
菱镁行业产品价格低廉不占据优势地位,主要是产能过剩所致,此次辽宁省矿山企业大范围整合整改、控总量、转地采、建设绿色矿山,全省一盘棋,一手抓,菱镁产业迎来大变革,各企业做好准备积极配合,产业才能健康持续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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