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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十三五”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635平方公里
发布时间:2020-08-20 浏览量:1154

8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霍林郭勒市召开全区绿色矿山建设推进会,总结绿色矿山建设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十三五”期间,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力推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全区生产矿山累计投入54.6亿元,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约500平方公里;各级财政投入12.9亿元,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约135平方公里;重点治理区域内404个无责任主体露天采坑和353个废石(渣)堆,治理工程已基本完成。目前,全区已建成绿色矿山375家。52家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完成了到2020年底前建设300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的阶段性目标。

会议指出,内蒙古是矿产资源大区,也是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融入到思想和行动中去,贯穿在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全过程。各地区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协作、主动配合,把绿色矿山建设的各项工作研究好、落实好。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下决心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造成的破坏问题。下一步,要切实增强绿色矿山建设的紧迫感,准确把握绿色矿山建设的重点任务,抓好绿色矿山规划编制、露天采坑生态环境治理、井工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无主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不断加大对绿色矿山建设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压实绿色矿山建设中企业的主体责任、地方的领导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

会议通报了全区绿色矿山建设情况。通辽市政府、鄂托克旗政府、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东明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分别介绍了绿色矿山建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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