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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1日至4月10日,省厅入驻我市开展菱镁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从初步反馈的情况来看,我市菱镁行业整治工作仍然存在着管理粗线条、污染问题反弹以及堵点、断点等问题。同时,《营口市“双20”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也强调对菱镁行业“实施污染全面监管和深度治理”的要求。
本着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原则,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立即组织有关科室及分局领导听取专题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思路,制定了《关于持续开展大石桥市菱镁行业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
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为做好专项执法工作,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大石桥市菱镁行业专项执法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成立菱镁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小组,对全市镁制品企业全覆盖开展检查,并依托工况、高空视频等科技手段开展错时执法。
5月15日上午9时30分,工况监控平台显示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1家企业重烧窑处于生产状态,但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于7时10分开始持续显示异常状态,当天正值大雨,菱镁行业专项执法小组执法人员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冒雨
赶赴现场,于上午10时到达现场后开始调查取证。为了锁定证据,执法人员分秒必争,放弃了午餐,全身心投入调查取证工作。同时,为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时时与市局法规科进行沟通交流。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设施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工序中2号喷淋水泵共有3台,其中1台水泵因出现故障已拆除,两台备用水泵因管道漏水未运行。同时现场对重烧窑脱硫循环水池PH值进行测试,PH试纸结果显示为4,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调查结束时都已经下午5时而我们的执法人员午饭还没顾得上吃呢!这也是开启这项工作以来的常态化!
期间,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我市菱镁行业已列入重点排污单位但未安装工况法传感器和在线监控的镁制品企业进行抽查。5月20日,营口“双20”专项执法行动正式启动,当晚7时,根据工况法传感器的信息线索,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1家企业存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露天堆放的物料未苫盖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调查结束时都已经凌晨2点。
截止5月21日,六天时间内共计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未批先建、未采取精细化管理等违法企业5家,拟处罚金额近四十余万元。
下一步,菱镁行业专项执法小组将借助工况监控平台、高空视频监控、在线监控平台等科技手段不定时开展晨查、夜查、节假日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确保我市菱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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