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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转发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的通知》。
《通知》要求,企业疫情防控要做到“十到位”: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Ⅰ级响应的要求,狠抓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二是制度规范到位。根据企业特点,按照业务流程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三是核查严格到位。对返岗员工进行疫情核査,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四是监测摸排到位。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等制度。五是全程防控到位。强化生产环节防疫措施落实,确保全过程安全可控。六是日常管理到位。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会议、就餐、休息、通勤等防控安全,避免人员集聚。七是应急处置到位。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落实。八是物资保障到位。准备各类防疫物资,确保满足供应。九是宣传引导到位。加强防疫宣传,提高防护意识。十是工作到岗到位。责任到岗到人,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员工疫情防控要做到“十必须”:一是必须遵守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有关规定;二是必须执行在疫情较重地区旅居者应自觉推迟返岗的要求;三是必须如实报告春节期间行程、与疫点疫区人员接触等情况;四是必须服从有密切接触史应当隔离观察的规定;五是必须报告发烧、咳嗽等症状并及时就诊;六是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七是必须杜绝参加非组织行为聚集;八是必须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九是必须听从企业生产和防疫工作部署;十是必须接受企业内外各项防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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