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频道 | 镁矿石 | 镁原料 | 镁制品 | 镁化工 | 镁合金 | 镁建材 上游 | 原辅料 | 燃料 | 设备 | 设备配件 | 窑炉工程 下游 | 钢铁 | 有色 | 水泥 | 玻璃 | 航空航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镁频道 > 行情信息 > 分析
汇总:矿业相关政策陆续出台实施 对我省菱镁行业影响几何?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量:2775

2019年年底我国矿业出台了好几项相关政策法规,积极推动行业发展,我省是菱镁资源大省,2019年经历了严峻考验的一年,镁砂价格几经考验,风云变幻。下面小编来汇总一下政策以及对菱镁行业发展的影响。

2019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包括:白云石、水镁石、菱镁矿、轻烧镁、重烧镁、电熔镁、氧化镁等,其中,白云石2020年暂定税率为0,水镁石、菱镁矿、轻烧镁、重烧镁、电熔镁、氧化镁2020年暂定税率为1%,而这些产品的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为0。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部分与镁耐火材料产品相关)


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部分与镁耐火材料产品相关)


2019年12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6号《公布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指出取消镁砂商检和监管,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以上两项政策,对我省菱镁行业十分利好,可谓是2020年开年彩蛋,对于企业来说节约了成本和时间,省去了很多麻烦事,使得进出口业务更加便利,同时也促进了国际贸易往来。

2019年11月1日,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鞍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批准,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指出: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焦化、镁质耐火材料工业、燃煤供热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意见》主要包括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油气勘查开采管理改革、储量管理改革3个方面的内容。这是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这次在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方面有哪些亮点?

现行储量管理制度设计中,主要有评审、备案、登记3个环节,存在评审范围边界不清,备案与登记管理环节重复,登记审查环节较为复杂,需经评审机构核实、下级管理机关初审等多个环节,登记数据项多、填报内容多,容易出错等问题。

此次改革,一是取消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事项。简化归并评审备案和登记,缩减办理环节和要件,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内容纳入评审备案管理,不再作为矿业权登记要件,将评审备案结果作为统计的依据。二是明确评审备案范围。缩减政府直接评审备案范围,将原来18种评审备案情形减为4种,即只对探矿权转采矿权、采矿权变更矿种与范围,油气矿产在探采矿期间探明地质储量、其他矿产在采矿期间资源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矿产资源储量,以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进行评审备案。

此两项政策,对于我省菱镁矿山综合整改整治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为菱镁资源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


我要评论
验证码:换一张校验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想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区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工业矿物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主办单位: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吉美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专线:13332429808/微信同号
ICP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辽B2-20160100-4/辽B2-20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