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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按照《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十三五”规划体系的通知》(工信厅规〔2015〕24号)的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研究编制了《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以下简称《指南》),经国务院同意,于日前正式印发。
《指南》提出,“十三五”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需求牵引和战略导向,推进材料先行、产用结合,以满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技术装备急需为主攻方向,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和科研机构为支撑、军民深度融合、产学研用协同促进的新材料产业体系,着力突破一批新材料品种、关键工艺技术与专用装备,不断提升新材料产业国际竞争力。
《指南》从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布局一批前沿新材料、强化新材料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加快重点新材料初期市场培育、突破关键工艺与专用装备制约、完善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实施“互联网+”新材料行动、培育优势企业与人才团队、促进新材料产业特色集聚发展等九个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指南》作为“十三五”时期指导新材料产业发展的专项指南,将引导新材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指南》中提出了镁材料的发展方向。其一,加快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以高强铝合金、高强韧钛合金、镁合金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为重点,大力推进材料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先进基础材料国际竞争力。其二,紧紧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重大需求,以耐高温及耐蚀合金、高强轻型合金等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生物医用材料等为重点,突破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关和市场关,完善原辅料配套体系,提高材料成品率和性能稳定性,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应用。其三,以液态金属为重点,加强基础研究与技术积累,注重原始创新,加快在前沿领域实现突破。积极做好前沿新材料领域知识产权布局,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应用示范,逐步扩大前沿新材料应用领域。
同时,《指南》中提出了镁材料发展的重点任务。紧紧围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需求,加快调整镁材料产品结构,积极发展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品种,提高镁材料生产研发比重。组织镁材料生产企业和龙头应用单位联合攻关,建立面向重大需求的镁材料开发应用模式,鼓励上下游企业联合实施重点项目,按照产学研用协同促进方式,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
具体来说,《指南》中提出开发金属材料专用加工制备工艺装备,加快轻合金挤压型材矫直及精整设备、大型扩径拉伸机、挤压机等加工装置开发;做好增材制造材料标准布局,制定模具用粉末,高温合金、镍、铝、镁等金属及合金粉末标准。在航空航天装备领域,提升新型轻合金材料整体工艺技术水平,加快特种稀土合金在航空航天中的应用;在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材料领域,加强先进阻燃及隔音降噪高分子材料、制动材料、轨道交通装备用镁、铝合金制备工艺研究,加快镁材料在该领域的推广应用;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加快镁合金、稀土镁(铝)合金在汽车仪表板及座椅骨架、转向盘轮芯、轮毂等领域应用,扩展高性能复合材料应用范围,支撑汽车轻量化发展。
此外,《指南》中还提出镁材料发展的相关保障措施,其一,加强镁材料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依托重点企业、联盟、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开展联合攻关和共同实施重大项目培养一批工学、工程研究生,培育一批产业工人、技术骨干与创新团队。组织开展镁材料产业专家院士行、镁材料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镁材料人才国际交流,优化镁材料人才团队成长环境。
其二,加强政、银、企信息对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加大对镁材料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支持镁材料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加大对镁材料产业发展的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引导并支持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促进镁材料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镁材料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债券和并购重组。研究通过保险补偿等机制支持镁材料首批次应用。适时启动重点镁材料研发和应用重大工程。
其三,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军用镁材料的研制与生产,鼓励优势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研究制定镁材料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应用推广激励机制,推进军用镁材料技术水平和产业能力提升。推动镁材料领域军民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军工单位和民口配套单位现有装备和技术能力,加大对镁材料军转民的支持力度,促进军用材料技术在民用领域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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