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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的一则消息令行业协会商会相关负责人拍手称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
通知主要从科学合理选择听取意见对象、运用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完善意见研究采纳反馈机制、加强制度出台前后的联动协调、注重收集企业制度建设诉求信息、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等6个方面具体规定了相关措施。
据民政部统计,我国有4万多个全国行业性社团,占社会团体总数超过30%,其数量居各类社团之首。
这份为4万多个行业协会商会“撑腰”的通知一发布,意味着行业协会商会在行政法规等文件制定的过程中有了更多的话语权,也能促进更加符合行业实际、更能反映行业企业呼声的规范性文件出台。
近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为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度建设创造了条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未能转变思想观念,迟迟没有放权,继续管着“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微观职能,导致一些地方或领域行业协会商会有名无实、可有可无,很多时候只能周旋于政府部门之间协调关系,很难发挥更大的作用。
另外,一些职能部门缺乏与行业协会商会良性沟通机制,致使行业协会商会难以及时了解和把握政府监管部门对行业发展的动向和态度。特别是在国家相关涉企政策制定和调整时,缺乏对行业真实情况的研究和了解,导致某些政策法规出台不符合产业实际,出现了事与愿违的情况。
可以预见的是,通过制定通知,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有利于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有利于充分反映企业诉求、提高企业贯彻执行的积极性、促进政策制度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文件的出台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切以人民为中心、心系基层、聚焦发展的战略思想和为民情怀,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体现,是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下硬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的务实举措。
而对于行业来说,未来的任务也会更加艰巨。既要懂政策法规,又要有懂行业技术和方向的专家,还要有行业龙头企业的领导,这样才能更好地代表行业。对于已经制定好的政策,要担负起宣传贯彻和督促落实的责任;要主动联络企业,多听取企业在发展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企业更要主动参与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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