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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一些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违法排污损害生态环境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达标计划旨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环境标准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通过依法治理、科技支撑、监督执法、完善政策等措施,促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有力支撑。此次达标计划将选取产排污量大、已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发放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优先重点实施,通过重点带动一般,推动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为落实目标要求,《通知》明确了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切实遏制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规范和加强在线监控的运行和监管、实施超标排污联合惩戒、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等9方面的工作任务。
同时,《通知》还强调了落实目标要求的保障措施。在严格落实责任方面,要求各省级环保部门要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达标计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督促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推动达标计划顺利实施;在加强制度衔接方面,要求各地做好与排污许可改革的衔接,统筹考虑排污许可证发放和达标计划推行的工作安排;在宣传报道方面,要求各地有序做好达标计划的宣传引导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严重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曝光,及时公开查处结果,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的环境守法氛围;在社会参与方面,要求推广实施环保有奖举报,鼓励公众、环保组织、行业协会、同业企业积极参与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在强化监督评估方面,要求各地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达标计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全面客观反映工作成效和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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