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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一个宏伟的“铝镁合金”梦想在北川工业园区逐渐成为现实!
一条完整的铝镁合金产业链在这里呼之欲出!在2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汇聚了一批电解铝及铝深加工企业,现已具备电解铝产能80万吨,铝初级加工产能82万吨,电解铝液转化率60%。电解铝合金化产业链、电解铝-铝板带-深加工、电解铝-铝挤压材-深加工、电解铝-铝线杆-深加工、配套系列项目、镁加工、铜加工、钛加工八大产业链正在逐步成形!
全力打造西宁-大通千亿元经济带,全力打造集智能、高端、绿色于一体的青海省铝镁工业基地、国家级有色金属加工基地……作为青海省五百亿产业基地之一,北川工业园区立足铝镁合金高新材料产业园,依托现有优势产业基础和独特的区域气候条件,着力发展铝镁合金材料、电力装备制造等产业,使其成为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带动其他产业循环发展。
一条清晰的西宁-大通千亿元经济带,青海省铝镁工业基地、国家级有色金属加工基地发展路线图正全景展现,无数耀眼的“青海造”正在冉冉升起。
铝镁合金产业发展从雏形走向成熟
在北川工业园区的铝镁合金高新材料产业园的一间间厂房中、在一条条生产线上,以“拓展形成宁大北川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带,打造西宁——大通北川以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业集聚、城市综合体等为一体的千亿元综合产业经济带”为定位的发展举措得到落实,西宁铝镁合金产业发展正在从雏形走向成熟。
北川工业园区以“一带两区七组团”为空间布局,主要打造电解铝合金化产业链、电解铝-铝板带-深加工、电解铝-铝挤压材-深加工、电解铝-铝线杆-深加工、配套系列项目、镁加工、铜加工、钛加工共八大产业链。目前,拥有有色冶金企业8家,拥有电解铝产能80万吨,铝初级加工产能82万吨(铝扁锭37万吨、铸轧卷14万吨、高纯铝2万吨、圆锭29万吨),电解铝液转化率60%。新材料主要以有色金属原材料为主,基本处于产业链上游阶段。
【全力奔向国家级有色金属加工基地】
力争到2020年,铝产量稳定在80万吨,促进铝就地转化率达到70%以上,生产铝镁合金43万吨以上,生产铝材20万吨以上,铝材转化率50%以上,发展形成一批高端铝镁合金新材料,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达到35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70亿元以上;
到2025年,高新区铝就地转化率达到100%,建成1家以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达到65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以上。
转型升级加快壮大先进制造业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振兴的主战场,是工业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随着北川工业园区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步伐,实力不断增强,产业集群释放的规模效应、聚合效应逐步体现,园区先进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截至今年5月,园区共引进招商项目33项,实现招商引资132亿元;园区现有企业107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9户,初步形成了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材业(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为主导的工业集群。
项目加速落地、产业相继形成,北川工业园区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势头强劲,加快了其转型升级的步伐。积极培育先进制造业龙体企业,积极构建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园区装备制造业行业类别主要涉及机床生产、零部件加工、铸锻件生产以及机械加工和维修等领域。
【积极构建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到2020年,力争先进制造业工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突破20亿元;
到2025年,力争先进制造业工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突破80亿元。
产城融合
全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当“增强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成为新的发展诉求,如何以产业发展为依托,实现人、产业、城市的协同发展,使人们从发展中得到更多红利?是北川工业园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意。
深化产城融合,突出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北川工业园区以建设西宁综合保税区为契机,以引进和培育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按照产城融合的发展要求,大力发展咨询、融资、科技服务等服务业为主,积极引进高新技术型服务企业和科技型服务企业。引导和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的市场化进程,实现区域性要素交易市场的功能突破,形成二产、三产互动融合、结构合理、满足需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产业特色,达到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齐驱并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新时代·新目标】
力争到2020年,生产性服务业实现产值达到50亿元;到2025年,生产性服务业实现产值达到150亿元。
招商引资
助力园区经济发展
招商引资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一环。只有主动走出去,才能将特色推介出去,才能招来更多的客商。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是企业的“娘家人”,一直以来,他们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园区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的“生命线工程”来抓。
根据国家证监会等七部委《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在大通地区申请发行股票,享受“即报即审、即过即发”政策,同时入园企业可享受《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优惠政策。实行土地利用计划三年滚动管理,对纳入青海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项目,可依法享受土地价格优惠,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优先保障土地供给。对符合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投资方向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给予奖励支持。对在青海省注册并实现境内外首发上市的企业,按其扣除发行费后的融资额度给予奖励。鼓励各地区和工业园区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对境内外上市及挂牌融资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在全面落实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等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基础上,对招商引资企业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在工资、薪金核定中给予政策支持,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招商引资工业项目采用的设备、技术工艺达到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经省级工业投资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按项目关键设备购置总额的10%-20%给予补助;对引进国外关键技术实现产业化的,经省级工业投资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按技术引进费用的10%-30%给予补助。对在青海省注册、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并建成投产的招商引资工业和商贸流通项目,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按照对地方贡献的50%,从项目建成投产下一年起,连续3年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支持鼓励跨国公司、央企和优势民企在青海省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对在青海省注册设立的上述企业和机构,自税务登记之日起5年内,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根据企业当年对地方的贡献情况,给予前2年80%、后3年50%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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