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频道 | 镁矿石 | 镁原料 | 镁制品 | 镁化工 | 镁合金 | 镁建材 硼频道 | 硼矿 | 基础硼产品 | 硼精细化工 | 硼合金 | 硼综合利用 滑石频道 | 滑石块 | 滑石渣 | 滑石毛 | 滑石粉 | 滑石母粒 膨润土频道 | 原矿 | 制品 上游 | 原辅料 | 燃料 | 设备 | 设备配件 | 窑炉工程 下游 | 钢铁 | 有色 | 水泥 | 玻璃 | 陶瓷 | 化工 | 电子 | 航空航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下游 > 化工
山东东营出细则 化工类项目投资管理有了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8-04-16 浏览量:986

4月15日,从山东省东营市经信委了解到,为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进一步规范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服务效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东营市制定《东营市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化工类的投资项目,均需遵循规定中的原则。

据了解,本规定只用于以下三类化工项目,Ⅰ类项目为25大类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与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化工生产类项目,Ⅱ类项目为25-29大类中除Ⅰ类项目外的其他化工生产类项目与国家部委列明属化工行业的生产类项目,Ⅲ类项目为化工存储、经营、运输等化工非生产类项目,包括化工生产类项目的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类项目、轻烃站等油气田配套类项目。

据了解,在投资时,需遵循先进性、安全环保、绿色化、智能化、园区化这五大原则,其中,建设化工项目必须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建设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安全、环保、消防设施;鼓励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新型、高效、低碳的节能节水工艺,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发展产品档次高、附加值高、替代进口,工艺与技术、装备水平都领先的项目。

在投资规模上,Ⅰ类项目中,原则上不再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新建、扩建危化品项目,Ⅱ、Ⅲ类项目不受投资额限制。

除此之外,规定中还制定了项目布局与管理等相关内容。本规定自2018年4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3日。


我要评论
验证码:换一张校验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想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区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工业矿物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主办单位: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吉美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专线:13332429808/微信同号
ICP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辽B2-20160100-4/辽B2-20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