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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首发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
发布时间:2016-11-14 浏览量:1089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职责,经河北省政府授权,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11月9日对河北省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及定州、辛集市等10个城市下达了1号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要求上述地区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1号调度令的下发,标志着河北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正式施行调度令制度,开全国先河,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陈国鹰表示。

1号调度令提了哪些要求?

河北省发布的1号调度令要求,对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及定州、辛集市的水泥、铸造、钢铁、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实施生产调控措施。其中,水泥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且达标排放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一律错峰停产。铸造行业中,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的企业,原则上于2017年1月1日至2月28日错峰停产,其他企业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错峰停产。钢铁、火电、焦化等行业和燃煤锅炉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

1号调度令提出,各相关市要认真组织有关企业提前制定实施生产调控方案,确保按期落实调控要求,并确保设备和电网运行安全,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级工信、环境监察部门对上述行业落实生产调控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企业严格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今冬明春河北大气污染防治面临极为不利的气象条件,特别是随着各地陆续进入取暖季,污染物排放量大和扩散条件不利的矛盾将更为突出。”10月22日,河北省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上,河北省省长张庆伟提出,河北省政府决定实行调度令制度,督促各地有力有效做好污染减排。

河北省副省长张杰辉在具体布置河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表示:“调度令就是硬性指令,是命令。经省政府同意,河北省大气办将根据大气污染趋势预测和评估结果,以及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相关市、县政府下达调度令,分区域、城市和行业进行调度,明确污染减排措施。”

调度令调度哪些内容?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告诉记者,河北省的调度令,从7个方面对河北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省政府负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职责进行调度。

这7个方面包括:对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进度滞后,或预期很难完成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城市,根据污染源解析结果和研判,对其区域内相关工业企业减排、城市扬尘治理、机动车限行、面源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进行调度;

在采暖期间和不利气象因素条件下,出现相关市县采取应急响应后效果不明显,AQI指数居高不下,调度区域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企业有效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

发生区域性重污染过程,且具有明显区域传输特征时,有针对性地调度传输通道城市共同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

京津冀及其周边城市举办重大活动期间,为保障举办地空气质量,调度本辖区内周边区域共同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

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各地整治效果不明显,以及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程度较大的行业进行调度;

国家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督导检查中发现和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举报集中以及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

经研究,其他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确有必要调度的重大事项。

如何确保调度令有效实施?

河北省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高雷更表示,调度令作为一种政府公文,往常一般用于抗洪抢险等救灾场合的紧急调度。“针对环境治理,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下达调度令,在全国也是首次。”

河北省调度令制度也提出,对于无正当理由且未按照调度令要求进行整改的,经河北省政府授权,由河北省大气办派出调查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视具体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河北省政府负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落实调度令情况,将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


关键词:污染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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