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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土资源部加快转变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方式,将年检制度改革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截至2017年底,全国应公示矿业权96124个,实际公示88546个,公示率为92.1%。
这是记者1日在国土资源部召开的2017年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司长鞠建华介绍说,实施这项信息公示制度,是国土资源部门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通过建设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采集、管理和共享。同时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设立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制度,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在矿业权审批登记、专项资金审批、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实施信息公示制度,其核心是突出‘信用’在矿产资源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从主要依靠矿业权行政审批进行监管,转向更多依靠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来监管。”鞠建华说。
鞠建华说,此次信息公示还将无故不按照规定填报公示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矿业权列入异常名录。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6695个矿业权被列入异常名录,约占矿业权总数的7%,涉及矿业权人3531个。其中,未按规定公示信息的6005个、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153个、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537个。
鞠建华表示,2018年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持续深入推进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严格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移入和移出管理,及时将结果公开,强化信用管理。与此同时,还将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设,实现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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